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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市区农贸市场实施生猪产品分销证明制度追根溯源
来源: 绍兴日报 时间: 2014年02月25日 09:23 绍兴频道

  今后市区农贸市场生猪来源、肉品流向都将有证可查。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从3月1日起,市区17家农贸市场将实施生猪产品分销证明制度,进一步加强猪肉流通监管,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据介绍,新的制度出台后,生猪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市场方必须向经营户索取相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以经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台账资料须保管两年以上),同时查验猪肉胴体上“动物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杜绝不合格生猪产品上市交易。农贸市场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为经营者开具《绍兴市区农贸市场生猪产品集团购买证明单》,提供给大中型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等购买单位备查。“也就是说,今后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要主动供证供票,而大中型餐饮单位等必须主动索证索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这将确保今后生猪来源、肉品流向都有证可查,确保市民能吃上“放心肉”。

  据了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抽查中,若发现农贸市场存在手续不全、来路不明的生猪产品及为白板肉等违规肉品开具证明,或出具空白证明单,或为超过原始合格证上的产品数量开具证明单,将对其通报批评,并对其创建星级农贸市场等方面进行扣分处理。若大中型餐饮单位等索证索票资料不全,将督促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营业执照。

作者: 记者 潘琼英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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