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频道 > 热点推荐 正文
男子曾吸毒贩毒 7年后捐献眼角膜及其他器官
2014年05月30日 09:01

 

  因为女儿,他开始改过自新

  刘先生的改变,从2007年开始。这时,他已是接近四十不惑的年纪。

  “可能年纪大了,开始为女儿考虑了。”刘先生说,从女儿角度想,谁都不希望有一个像他那样的爸爸。

  女儿7岁时,刘先生和妻子离婚。之后,女儿由和刘先生和他姐姐一起照顾,“平时,我姐姐负责她的学费,我负责生活费。”

  2008年,女儿考上了大学,开支增大。刘先生不想让姐姐负担那么重,开始攒钱。

  由于在金华朋友多,经常吃喝玩乐剩不下钱,2009年他来到永康打工。开车送货,每月工资1400多元。每个月,他会拿出约1000元,寄给女儿当生活费。

  前年,女儿大学毕业。去年,女儿成家又生了个孩子。刘先生松了口气——总算把女儿养大成人。

  今年查出癌症后,他一直没把病情告诉女儿。他说,不想再给女儿抹黑,也不想影响女儿的生活。他决定悄悄离开。

  他已近乎无牵无挂

  唯一放不下的是女友

  刘先生说,他已近乎无牵无挂。

  他的养父母、姐姐都已去世。1987年,他找到亲生父母,现在他们也去世了。女儿已成家,有了孩子,不需要他照顾了。

  去年,刘先生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他在永康找了一个女朋友,对方还有一个女儿,3个人开始过自己的小日子。

  女朋友知道他的病情,但不知道他到底有多痛苦,也不知道他捐赠器官的事。

  10天前,刘先生病情加重,“两天只能吃一碗粥。有时,咽口水、呼吸都会痛。”

  疼痛也从胃部扩散,蔓延到整个胸部。几天前的一个凌晨,因为剧痛,刘先生跑到桥边,一度想投河自尽。

  但为了不让女友担心,他强装笑脸,“痛的时候就去卫生间,或者借口出去逛一下。”

  现在,他倍加珍惜剩下的日子。

  刘先生6点起床,送小孩去上学,晚上12点才睡。他说,最不放心的就是女友。没有他,光是每天小孩的接送,就很不方便。

  (应当事人要求,刘先生为化名)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陈久忍     编辑: 徐和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看绍兴新闻,关注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微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