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将为市区4.5万多名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险,最高可获赔偿4万元。诸暨、嵊州、新昌可参照执行。
据了解,市区共有残疾人4.5万多人,其中柯桥区16259人,上虞区15151人,越城区6000人,市本级8351人。近年来,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受害残疾人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今年市政府把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的安排。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残疾人意外保险是对现有社保进行补充,包含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保险责任、意外住院补贴和重大疾病。保险对象为凡具绍兴市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都可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次投保后保险有效期为1年。
按市、区两级财政属地支付的原则,办理残疾人人身意外保险伤害保险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在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目前,残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准备就绪,市本级和越城区将在下月进行招投标,柯桥区和上虞区在10月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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