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午12点多,王某和两位朋友在酒足饱饭之后,到上虞城区的一家KTV唱歌开心一下。不曾想到,为了包厢的事,三人大闹KTV,把自己闹进拘留所。其中的王某今年已经都55岁了,还为这种事进了拘留所,现在后悔不迭。
当天中午,三人来到了KTV后,直奔2楼包厢。由于KTV生意好,只有10号包厢空着,三人就进去“占据”了包厢。让王某等不开心的是,KTV工作人员很快出现了,并声称10号包厢已经预订,让他们走人。王某等人觉得,包厢空着,他们就可以唱歌。
见说服不了王某等人,KTV工作人员请来了KTV的老板娘。之后双方发生口角,王某借着酒劲,拿起杯子就砸,不料割破了手。此时同行的茅某也开始砸烟灰缸,张某则按住老板娘的头,场面有点混乱。工作人员见状,拨通了报警电话。
就在老板娘带着王某去医院包扎时,上虞区公安局百官派出所民警张宁带着协警郑栋和王钊炯很快赶到KTV。对王某进行拍照取证后,民警朝2楼走去。民警还发现,当时除了10号包厢一片狼藉,茅某等人还大闹邻近包厢,拔掉正在营业的包厢电源插头,与包厢客人发生冲突。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不料三人又对民警张宁及2名协警动粗,直至上虞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介入才平息此事。王某等3人终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据警方介绍,幸亏被打民警和协警受伤不是很严重,否则王某等3人就要被刑事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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