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中年妇女,从药店买来一两元钱的廉价药,以400元的价格卖给中老年人,连续作案16起。近日,犯诈骗罪的江某和相某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3人各被处罚金5000元。
江某、相某和张某都是嵊州崇仁镇人,年龄分别为42岁、51岁和59岁。2013年2月,她们来到嵊州市中医院,“相中”54岁的裘某为诈骗对象。相某上前搭讪,得知裘某是陪亲戚来看尿毒症的,相某谎称自己认识一个人,有治尿毒症的特效药,可介绍他去买。裘某听了有些犹豫。
此时,张某走过来,说是听到相某与裘某的对话,也想买治尿毒症的药。看到有人一起去,裘某同意了。相某带着他们来到附近一幢居民楼下,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江某假装从楼上走下来,相某上前,说他们想买药。江某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拿出两个纸包,一番讨价还价,张某花400元买了一包。裘某见状,也花400元买了一包。
此后,江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共在嵊州的医院、车站等地作案16起,诈骗对象均为中老年人,比如77岁患皮肤病的徐某、71岁患糖尿病的竺某等。江某等人用纸包着的药,其实是从药店买来仅需一两元钱的廉价草药。
受骗老人中有不少人报了警。警方立即组织力量破案。
今年1月,江某、相某和张某到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自首,且把赃款返还给了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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