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频道 > 资讯 > 诸暨市 正文
去年才成立的培训中心号称已九年 不少民办教育机构这样“忽悠”市民
暑假来临,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家长都应该引起重视
2014年08月19日 08:37

  暑假来临,不少家长会考虑将孩子送进民办教育机构继续“充电”,不过你是否知道这些民办教育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吗,选择教育机构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日前,诸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费测评报告出炉,结果显示,民办教育机构存在证照不齐、工作人员不够稳定、安全管理隐患重重、广告内容虚假夸大等一系列问题,值得消费者尤其是家长关注。

  近年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但其间也不时有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为此,从今年3月份以来,绍兴市消保委联合诸暨市消保委在诸暨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消费测评活动,评判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主体资质和服务质量,揭示培训机构运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示消费风险,并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出改进意见。测评主要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实地消费体验、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部门特意在诸暨范围内随机选取了12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暗访,对该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了解。

  从调查问卷来看,消费者对于培训效果并不满意,有53.56%的受访者认为,经过培训后孩子成绩提高不明显,甚至有15.93%的认为培训没有学到东西,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受访者对教育培训机构满意度评价综合得分3.4分,仅介于“一般”与“满意”之间。

  从对12家民办教育机构的调查情况来看,同样存在不少问题。不少教育机构存在证照不齐的情况,12家机构中仅6家证照齐全,有6家属于无证有照,即使是证照齐全的6家机构中,也有3家实际办学内容存在超越核定范围的现象。许多教育机构内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教师流动性大,办学条件差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等。大多数培训机构也未与消费者签订完整齐备的培训合同,无论是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教师、退费条件等均未作详细约定,仅凭双方付款之时的口头协议和一张收费单据,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而广告宣传夸大其词的现象也比较严重,有4家机构在广告中提到“名师”坐堂,实际培训中名师较少前来授课,一家去年才开设的培训中心竟然号称已创办九年。

  针对这些情况,诸暨市消保委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了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首先要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查看“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不可完全听信招生宣传,必须实地考察学校环境与教学内容等,而且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切莫贪便宜预先交费,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纠纷,消费者也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消保委投诉维权。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周楷华 通讯员 周海玲     编辑: 筱应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看绍兴新闻,关注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微信
相关阅读
  • 公款送月饼将点名曝光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纠正“四风”,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中秋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