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虞区道墟镇的一名消费者张女士,花49元钱给7岁的孩子购买了一箱伊利牛奶,孩子食用后出现疹子,医生确诊系身体过敏,与饮用牛奶有关。上虞区道墟市场监管所介入调查,用“新消法”顺利调解,消费者获赔2049元。
前些天,上虞区道墟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反映她在道墟镇一家超市购买伊利牛奶一箱,价格49元,孩子食用牛奶后,身体出现疹子。经医生确诊,系身体过敏,与饮用牛奶有关。后张女士发现,这箱牛奶中存在小包装破损的情况,遂与商家协商。超市方认为牛奶不是自己生产,与他们毫不相干,协商未果,张女士遂向当地市场监督所求助。
接到投诉后,道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超市对相关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查看超市负责人提供的检验报告及牛奶生产日期,证实这箱牛奶的生产日期是今年4月7日,保质期为6个月,这意味着要到10月6日才过期。执法人员还通过查看超市负责人提供的检验报告,均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对小包装破损,孩子食用后出现过敏现象作出解释。通过经营者找到生产厂家,询问出现破损原因,厂家解释,可能是在包装运输的时候位置错放,经过颠簸、磕碰,包装发生了破损。
此后,道墟市场监管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人员认为,以箱包装的内部小包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视为整箱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虽无故意但没有尽到法定检验义务,根据“新消法”规定退1赔3,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且考虑消费者已经受到人身伤害,经营者应当退还49元并赔偿张女士500元和支付一次性医药费1500元,共计2049元,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昨天,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大包装食品时要注意保质期,也要关注内部分包装情况,以确保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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