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臭河、黑河、垃圾河,是加快绍兴水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水清水净,就要风正气清,就要敢动真格。记者日前从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纪委监察部门已对治水不力的49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五水共治”工作,市监察局主要领导担任“五水共治、重构重建”督查考核组组长,并就“五水共治”工作组成4个专门的督查暗访小组,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五水共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五水共治”工作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五水共治”及河道保洁工作。
据了解,自今年以来,诸暨市已有10个乡镇(街道)因为辖区黑臭河、垃圾河治理不力,“低小散乱”养殖场未及时关闭导致河道污染,农村环境卫生和河道清洁工作滞后等原因被通报,其中1名街道分管副主任被免职,4名乡镇分管领导被党政纪处分,1名街道主任被通报批评,11名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被书面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5名村主任作为“河长”被处理并扣发全年考核奖。
新昌县已发出5份涉及“五水共治”工作的通报,对6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8人(次)进行了口头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其中正科(局)级8人(次),副科(局)级7人(次),中层干部3人(次)。
越城区对垃圾河整治不力的8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2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3人给予了诫勉谈话。柯桥区已对多起涉及“五水共治”项目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4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诫勉谈话,并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通报。
市纪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三河”整治工作,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市纪委监察部门还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我市水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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