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频道 > 房产 > 城市建设 正文
厦门2套保障房出租被举报 租客喝酒闹到凌晨
sx.zjol.com.cn  2014年08月24日  绍兴频道

原标题:厦门2套保障房出租被举报 租客喝酒闹到凌晨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有保障房被出租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天上午,根据市民的反映,导报记者随同厦门市建设局保障办的工作人员,来到高林一里,调查两套疑被出租的保障房。

  举报

  陌生人住楼上喝酒闹到凌晨

  昨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高林居住区某号楼,一住户反映,楼上的保障房疑被出租。

  这名住户说,一年以前,楼上的空调水往下滴,一直滴进他们家的窗户,为此他们多次和对方交涉,才发现了可疑情况。“以前楼上房子,住的是两个老人,房子是老人的儿子和媳妇申请的,但是一年前,我上去找他们时,看到两个陌生的年轻人住进去,一男一女。”这名住户反映。

  最让这名居民生气的是,住进去的两个人并不安分,“他们很会玩,经常邀请几个人过来喝酒聊天,声音非常大,而且每次都玩到凌晨,酒瓶像保龄球一样从地板上滚过,严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

  根据举报,导报记者和工作人员来到被投诉的保障房外,不锈钢防盗门上落满灰尘,以前擦洗过的痕迹依然可见。但是,工作人员敲了5分钟的门,都没人应答。“里面肯定有人。”举报人认为。但由于一直无法敲开房门,核查工作无法进行,是否转租仍有待调查。

  两房一厅出租网上仍有信息

  随后,导报记者和工作人员来到另一套被举报的保障房,敲门依然无人应答。

  曾经租赁过该套保障房的租户回忆,他曾于去年6月份在网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软件园附近有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出租,租金2000元。他去看了房子之后,觉得离工作单位近,便租了下来。

  所谓的“软件园附近”,就是高林居住区。这名租户回忆,当时房东介绍,房子在租给他之前,都没有住过其他人,一直空着。他说,他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直到今年6月合同到期后,他搬离了这套保障房。

  根据反映,导报记者昨天在网上搜索房东的电话,果然找到一条租房信息,出租时间是今年的6月份,房子是66平方米的“精巧两房”,南向,中等装修。不过,租金已经涨到2500元。

  随后,导报记者拨通了“房东”留下的电话号码,表示想要租房,对方回答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匆匆挂断电话。

  该房是否有转租等违规行为,同样待查。

  疑问

  巡查方案如何制定?

  实际上,昨天的两次核查,正是保障房监管的一个缩影。

  昨天在高林小区天地物业办公室,导报记者采访了天地物业的黄主任。黄主任介绍,他们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巡查方案,“每年都会不定时巡查两次,每次都会要求住户在巡查表上签字确认”。

  黄主任说,物业在高林居住区大约有50名工作人员,包括工程人员、保安和办公室等,每次巡查,由办公室牵头,保安、工程人员协助配合,每组两人。

  高林居住区所在的金安居委会杨书记介绍,居委会也制定了一套巡查制度,更加完善,“我们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里面有3栋楼、两个网格员,工作量并不是很大,网格员能够与每个住户面对面交流、确认,如果有出租或借住,基本上都能够看出来”。

  除了白天的例行巡查,物业和居委会还会利用晚上和周末的时间进行补充巡查。

  对于临时借住人员,比如父母亲过来帮忙带小孩,居委会和物业要求必须登记备案,再将备案情况上报保障办,“一般借住时间是3个月,超期后仍需借住,继续到居委会登记备案,最长只能1年”。

  为何还会存有漏洞?

  可为什么还会有漏洞?居委会和物业的负责人解释,在例行巡查时,大部分的住户都会配合,但也有小部分住户抵触情绪较重。

  黄主任介绍,他们的工作人员上门时,有些住户会大声训斥他们,而且满口脏话。“很多人巡查回来跟我讲,主任,真是太气人了,我不想干了,没有这么欺负人的!”黄主任说,物业只是一个服务单位,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

  杨书记也介绍,工作人员在巡查时,一般会要求住户出示身份证,以便核实,但一些年轻人会反驳,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查验公民身份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要求查验公民身份证。“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是无话可说,只能靠着记忆判断是不是这个人。”杨书记表示,因此造成了巡查监管漏洞,给一些人有可乘之机也是有可能的。

  建议

  调查可疑,排查彻底

  到底还有没有保障房被转租、出租,还有多少?这一问题,成为厦门民间关注热点。

  有市民和网友认为,近期不仅应根据举报调查可疑保障房,更应对全市除了高林居住区以外,其它的保障房进行全面排查。

  市民郭梓官提出三个建议。他说,保障房管理部门,应实行每年入户年审,审核有无出租及改变用途;保障房居住要有举报措施,对举报人要保护,并允许匿名举报;保障房管理应有完善的退房制度,当保障房使用人因居住条件发生变化应当退房,将房源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用户,以利于节约资源。

  有的网友认为,保障房出租“见怪不怪”;有的则提出,应当借着这次机会,彻底清查,不要让好的政策因为有了蛀虫就变了样。

  相关新闻

  借住保障房开便利店

  保障房给亲戚借住,没想到,亲戚却开起了便利店。昨天,高林居住区的物业人员,向导报记者讲述了一个事例。

  今年初,物业管理人员发现,有一住户将房子借给他的表弟居住。可没想到,这个表弟居然利用房子开起了一个便利店,还印制了许多小卡片,发放给小区住户。

  物业发现这个问题后,马上将情况上报给金安居委会,并和居委会联合向上级部门汇报。几天后,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前去调查,约谈了保障房住户,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最后,经过监督,临时借住的亲戚搬走。

  征集令

  拨968801举报保障房转租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将社会保障性住房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

  发现有保障房被出租、转租等情况,保障房该如何有效监管、如何处罚,如果你有话要说,请拨打导报热线968801。

 
7.6K
  来源: 东南网-海峡导报  作者:  编辑: 金锦
 
住房要闻
上海房产限贷松绑被否 限贷走向成楼市关键
今年公租房占比保障房计划7成 惠水...
哈市取消限购后 二手学区房咨询量猛增
 
楼盘动态
重庆二套房可首付三成 “换房族”出手好...
金地斩获东莞黄江地块 楼面价创新高
广州再现“无理由退房” 业界:不会...
长沙叫停“买房送学位”等虚假广告
房企上半年成绩意外靓丽
图片新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