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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闲置厂房买来一台机器 擅自生产再生塑料颗粒
上虞近日查处这个黑窝点,40吨“塑料颗粒”查封
2014年09月18日 08:33

  近日,上虞区驿亭市场监管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上虞区驿亭镇五夫工业功能集聚区内的一处加工再生塑料颗粒黑窝点,当场查封约40吨“塑料颗粒”。

  “这个黑窝点很隐蔽,属‘厂中厂’。”上虞区驿亭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称,这个黑窝点在原吉尼斯冰箱厂房内,现场只有3名工人在操作,随着隆隆的机器声,刺鼻的黑烟冒个不停。而一旁的仓库内堆放着2000余袋成品再生塑料颗粒和一批用于加工生产的废旧包装袋,仓库内同样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检查发现,这个黑窝点加工的“塑料颗粒”原材料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严重污染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

  据了解,加工再生塑料颗粒属高污染的淘汰产业,国家已明文禁止。执法人员了解到,当事人上虞区驿亭镇男子潘某受利益驱动,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于7月底租赁了五夫工业功能集聚区内一停产企业的闲置厂房,擅自雇佣几名工人从事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非法生产的再生塑料颗粒卖到邻近的余姚市塑料加工厂。

  潘某称,由于余姚市塑料城众多加工企业对“塑料颗粒”需求量大,加上当地打击非法加工的力度大,“塑料颗粒”成了紧俏货。所以他心存侥幸,非法加工生产起“塑料颗粒”。

  执法人员认为,无证照加工再生塑料颗粒不仅违法,其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有害水更会严重危害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

  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根据《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7条的规定,对2000袋共40吨“塑料颗粒”和1台用于粉碎废旧塑料的机器实施查封。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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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曹伟翔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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