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后,上虞区法院南大门矗立起一块面积约26平方米的LED大屏幕。10月13日晚,有细心的市民发现,大屏幕上赫然出现了一组“老赖”名单和照片,引得不少市民驻足围观。
首批34人上榜
欠债最多的有上亿元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上虞区法院。在大门口,远远地看到这块巨大屏幕。据了解,继前期的调试顺利结束后,这块巨大的屏幕已正式投入使用。巨幅LED显示屏在播放的内容,视力稍好的人,几十米外甚至更远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的内容。
驻足没多久,大屏幕上挂出了“老赖通缉令”,上面显示着“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滚动的名单上可以看出,包含的信息相当全面,有举报热线、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标的(欠款额)、失信情形、执行依据文号,甚至还把“老赖”们的照片也给张贴了上去,颇像一张张通缉令。其中,老赖正面照片、姓名、执行标的(欠款额)还被放大处理,“×××万元”“××××万元”这些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老远都能看见。
据上虞区法院执行局执行综合科科长王技江介绍,首批被公示的34名“执行老赖”。这些案件涉及的执行款总计达到了1.35亿元左右,单笔欠款最少的是1.3万元,最高则达到了1.15亿元。
上虞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大屏幕会根据执行局的工作需要,陆续更新老赖名单,每天早上8时至晚上9时在屏上滚动播放。法院首次采用滚动大屏幕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他们的义务,希望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震慑力,让更多的人保持警惕。同时,一旦将这些老赖的名单公布于众,他们的名誉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影响,这其实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惩戒。
同时,也督促那些老赖切实履行他们的义务。另外还可以告诉公众,名单上的这些人是不诚信的,让他们知道不能跟这些人合作或者做朋友,防止更多的人被他们所骗。法官还说,当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些老赖的存在,这些失信者就会在生活中变得寸步难行。
侵犯隐私?
法院解释公众享有知情权
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觉得这样的公示十分给力。但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院这样滚动播出,是否会侵犯了个人隐私?
上虞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有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实质就是明确了法院可以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老赖们的行为违法,而公众享有知情权,如此晒出老赖的信息,可以更有效地联合大家的力量来与违法行为作斗争。”该法官补充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更多法院工作内容
可以通过屏幕告诉公众
“法院的开庭公告,失信人员名单、重大案件的庭审直播,甚至到淘宝司法拍卖信息,都会在大屏幕中播出。”上虞区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建设这个巨大的LED屏幕,是出于“阳光司法”的考虑,通过直观的形式,让它成为群众了解法院的又一个窗口。
“我们会定期设计安排更多的有关法院的工作内容,通过大屏幕告诉公众。”该负责人说,为打造“阳光司法”,上虞区法院动足了脑筋。今后还会利用大屏幕播放开庭公告、庭审直播、淘宝拍卖信息等内容,把大屏幕打造成“阳光司法”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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