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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慈善总会获第二届省慈善优秀机构奖
2014年11月26日 08:43

  近日,在浙江现代慈善20年纪念(表彰)会上,上虞区慈善总会获得第二届浙江省慈善优秀机构奖,上虞区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郑庆善被浙江省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浙江慈善突出贡献奖。

  几年来,上虞区慈善总会按照“关心弱势群体、实施社会救助”的宗旨,积极有效地开展了社会各项救助活动,使慈善救助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送温暖”活动成了上虞的“名牌产品”。上虞区每年在春节前夕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以千名干部“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从2004年以来始终如一地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因病和因灾困难户、特困职工等十余类困难群体进行走访慰问,做到年年慰问,一户不漏,慰问金额逐年提高。十年间,通过该项活动共下拨救助资金5609万元,救助对象达16.5万余人次。

  为了确保被全日制大专院校录取的新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从2004年起上虞慈善总会连续十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爱心助学“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活动。特别是2011年开始,对助学对象、资助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和提高,“爱心助学”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把助学的对象、条件、标准及审批程序全部向社会公开,并通过修改助学实施办法,使助学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十年来其共资助贫困大学生3648人次,累计发放助学金1526.64万元。

  慈善助医关爱生命。几年来,上虞区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区慈善总会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于2006年制订了《上虞区慈善总会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规定救助对象原则上是户籍在本区的城乡居民,因患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重症肝炎及并发症、严重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成员,使大病救助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据统计,从2006年以来,共救助大病患者641人,救助金额达657万元。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通讯员 叶和土 记者 杜静静     编辑: 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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