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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时只有两人吃了米饭 店家却收了三个人的饭钱
虽说只是一元钱的事,但消费者还是坚决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4年11月27日 08:31

  昨天中午,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小沈和朋友聚餐结束后,拿出结账单,发现其中一栏写了米饭3元,“明明只有两个人吃了饭,凭什么要收三个人的钱?”之后,小沈要求店家退回一人的饭钱,没想到却遭到拒绝。于是,小沈拨通了商报热线88652000求助。

  “昨天大约中午12点,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在城南大道南山校区对面的一家餐厅吃饭,当时只有朋友吃了米饭,自己没吃,所以实际消费了106元。”小沈回忆说,但最后买单时却说要107元,于是自己便向服务员索要了结账单。

  看到前面的菜品都没有问题,但结账单的末尾却多出了1元钱。“这里写着米饭3元,按理说,如果是一大份米饭3元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一栏的前面却写了单价1元,数量3,也就是说,店家收了3个人的米饭钱。”小沈指着结账单倒数第二栏说。

  钱多钱少是一回事,该不该付又是另一回事。抱着这样的想法,小沈找到了收银员,希望要回自己本没有消费的1元钱,但遭到了收银员的拒绝。

  该收银员表示,当时顾客说上米饭,并没有跟服务员交代要几份,所以服务员默认为三人的份,就上了一份大的米饭,算账时,就按3人的数量下单。所以,该店不同意退钱。

  而小沈的理由是,当时服务员没有问要几人的份,自己也不知道需要特别交代,如果服务员不清楚,应该主动问顾客,不应该自己定主意下3个人的单。

  了解情况后,笔者找到了该店收银员和小沈,进行协商。在经过大约10分钟的交涉后,店家考虑到店铺的声誉,退了一步,将钱退回给了小沈。

  业内人士分析,为一元钱较真,反映了市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也给商家依法依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陈琪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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