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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调外地后不退房 柯桥区房管处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00多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租房最长可租6年,一旦“出格”就得退房
2014年12月04日 08:53

  昨天,绍兴柯桥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307名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名单在当地媒体上公示。记者发现,这批公示对象的户籍地大多数在外地,学历以本科居多,也有一部分是硕士生。

  绍兴柯桥区房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放得比较宽,不考虑户籍,只要单位在柯桥、社保在柯桥、在柯桥区与越城区没有房产就能申请。申请核准后,就可以拎包入住公租房。据了解,柯桥区近期将有1875套装修好的公租房可以交付。首批拟入住对象,除了这批高校毕业生外,还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总共459户。

  公租房能住多久?该负责人称,高校毕业生入住公租房,租期最长两个周期,一个周期3年,两个周期就是6年。6年内,如果条件一旦不符合了,如工作调到外地了或买了房产了,就得退租。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只要条件符合,租住时间没有限制。

  为什么人才公租房有时间限制?据了解,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人才,创造财富能力比一般人强,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只是供他们短暂过渡使用,最终解决自身住房问题还需通过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是人才流动比较频繁。有的租了不到一两年人就调外地了,而房子还在他手里。自己不住,又不退租,造成公共资源得不到合理使用。近日,柯桥区房管处就因一大学生不退租,双方对簿公堂。

  这名大学生姓俞,2011年3月22日,俞某与绍兴县房管处(现改名为柯桥区房管处)签订《绍兴县人才住房租赁合同》一份,租住了一套49.61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91元。俞某如约交了一年租金和500元水电押金。

  然而,一年之后,俞某即离开绍兴前往杭州工作,并称因工作繁忙忘记了房屋租赁之事。其间,房管处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其办理退房手续并结清所欠费用,一直未见动作。2014年6月26日,柯桥区房管处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按原合同支付自2012年3月21日起的房屋使用费3276元(扣除500元水电押金,实际应付2776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房管处的诉讼请求。俞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俞某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俞某至今未向房管处交付租赁物,导致房管处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实际占有使用,因此,终审判决后,柯桥区房管处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竺逸超 金岳卿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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