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上浦镇冯老太生有3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3个儿子条件还都不错,家里都有新楼房。可80岁高龄的冯老太却只能孤独一人寄宿在别人的破旧房子中,如今这间破旧房已濒临倒塌,但三兄弟对于赡养老人的义务,依旧相互推诿,无奈的老母只能一纸诉状将3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上虞区人民法院章镇法庭的法官了解到,三兄弟互相推诿的起因是一张分家书。“父母年老体弱,无力持家,立分书如下:祖母由长子赡养,母亲由次子赡养,父亲由幼子赡养”。如今,祖母和父亲早早离世,只有老母依然健在。
对此,长子说:“这是父母立的分家书,祖母我已养了多年,现在完成了赡养义务,自己无责任再养娘,假如要我养娘,我就要算12年养祖母的所有费用。”幼子则辩称:“父亲由我赡养至终,我也已完成了赡养义务。”次子则提出:“我最委屈,我吃亏,老娘也只有吃亏了”。
冯老太告诉法官,自己只能借住在别人的老房,现在房子东倒西歪,上漏下破,连泥水匠都说已经不能修了,有倒塌危险。加上自己年老体弱,生活上也需要有人照顾。
冯老太的诉讼,在村庄中引起村民热议。村民李大妈说,三兄弟要“包着毛笋壳走出去了”(不要脸皮)。村民徐大伯表示,一代压一代,一辈压一辈,老人的儿子都有儿媳儿孙,现在是做榜样的时候了。村老年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三兄弟不养娘,有悖上虞孝德文化之乡的名声。”
在法庭审理中,法官释法明理,告诉3个儿子,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年人理应老有所养、老有所居。分家书只是一种契约,符合法律的有效,与法律相悖则无效。在法官的主持下,冯老太与3个儿子重新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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