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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消费纠纷调解首次引入“司法确认”
不花成本,能使行政调解具有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07日 09:09

  近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质量纠纷案。经过该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当事人自愿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共同委托该局办理,该区人民法院在3天后做出了调结协议有效的裁定书。记者获悉,这也是上虞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消费争议司法确认机制以来,第一例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

  从今年10月起,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和该区人民法院联手,建立消费争议司法确认机制。双方明确,凡对消费协议不能即时结清、且标的在100万以内的争议,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生效30日内,可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

  首例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当事人就是碰到了这样的情况。记者了解到,此案中的曹先生在入住刚装修好的新房后发现,阳台漏水使得主卧室卫生间、露台周围墙体下部渗迹霉斑以及外墙砖局部起壳。曹先生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房产公司给予维修和赔偿相关损失。

  10月29日,经上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调解,曹先生和当地这家房产公司达成一致。主要内容包括,房产公司一次性补偿曹先生房屋装饰维修款2万元,由投诉人自行维修;维修款2万元由被投诉方在今年11月30日前付清;外墙砖起壳由房产公司在2014年12月底前修复。

  照常规消费纠纷调解,至此这起消费纠纷已划上句号。为提高不能即时结清的消费调节协议执行力,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双方自愿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委托该局办理。

  上虞区人民法院按照消费争议司法确认机制操作规程,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审查期限,同时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11月14日,就在收到申请书的第2天,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目前,曹先生已拿到2万元维修款。

  区人民法官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消费纠纷履约遭遇难题,消费者无须起诉,可以凭民事裁定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对消费者而言,因为裁定书有法律效力,不用花钱花时间,可以有效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不少案子成功调解,但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称,消费纠纷调解首次引入司法确认,实现了消费维权诉调零缝隙对接,大幅度提高消费调解履约率。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范文忠     编辑: 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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