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相对较少的中小医院,与其坚守,不如转型为养老护理院,或将闲置病房改建为康复护理机构。12月3日,柯桥区出台养老服务业新政,其中一项就是推动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老年人有更多的养老选择。
新政提出,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条件允许的二级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引导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床位,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闲置病房改建为康复护理机构。
柯桥区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对于人满为患的三级医院、大医院,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量要少一些,床位也宽松点,有条件开拓养老护理业务。而且,由于医疗技术条件比较好,护理更专业,可能比一般养老机构更受老人们欢迎。
柯桥区安昌镇卫生院数年前就曾考虑开设养老护理床位,增加养老设施。不过,由于投入体制、医护人员考核等方面的障碍,方案“胎死腹中”。该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开展养老护理服务,势必要资金投入。问题就来了,由谁来投入?建起来后,医生和护士的工作量怎么计算、怎么考核?所以,这个方案前年就放弃了。现在,医疗资源还是比较紧张的,作为基层卫生院,仍要把重心放在医疗上,以医疗为主。至于将来会不会尝试养老服务,就看区卫生局统一安排了。
看来,医疗机构变身养老院,虽然政策障碍已消除了,但短期内似乎难以实现。
不过,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能会容易得多。新政提出,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200张床位及以上的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医务室,至少配有1名执业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并随着床位数和实际需求的增加增配相应的医生和护士,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其余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
此外,新政还要求简化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等审批手续;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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