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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遭证监会罚款40万 三峡新材或面临集体维权
2014年12月21日 14:09
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三峡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有投资者号召。根据三峡新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凡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三峡新材股票,且在2013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存在亏损的投资者,依法均有权起诉三峡新材并要求其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刘华浩称。

  周五晚间,三峡新材

  (600293)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湖北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等问题,决定给予公司40万罚款。消息传出后,受损投资者表示将进行维权,一些证券维权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也准备行动起来。

  虚增利润逾九千万

  公告显示,湖北证监局认定三峡新材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公司2011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7542.58万元,公司实际亏损6989.59万元,而公司年报披露当年盈利552.99万元,公司2011年年报记载不实;公司2012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1565.74万元,公司实际亏损1903.52万元,而公司年报披露当年亏损337.78万元,公司2012年年报记载不实。

  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三峡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长徐麟、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局对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尹红、董事兼副总经理文革、董事李伟、董事会秘书张光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独立董事梅顺健、独立董事殷明发、独立董事徐长生、副总经理罗晓光、副总经理黄世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智、监事陈永俊、监事黄永清给予警告。

  律师拟发起维权

  “可以维权了,终于等到这天了,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有投资者号召。

  除了投资者,不少律师也行动了起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早在2013年4月就在自己的新浪博客发表了题为《三峡新材财务造假,股民索赔准备开始》帖子征集维权,目前已经征集到相当数量的投资者。

  “根据三峡新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凡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三峡新材股票,且在2013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存在亏损的投资者,依法均有权起诉三峡新材并要求其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此前也进行了维权预征集,目前已经征集到就5位维权者。“从盘面数据分析,该股区间内最大跌幅高达48%,一旦正式的处罚下来,就可以发起维权了。”刘华浩称。

  记者注意到,三峡新材一年多来一直是麻烦不断。2013年10月15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券会武汉稽查局下发的《立案稽查通知书》。2013年10月24日又收到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为公司存在多处问题。此外,公司还存在大股东股改承诺不履行的问题。今年7月以来,小股东已经两次否决“关于终止履行股改时作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的议案”。三峡新材究竟向何方向发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DF143)

来源: 东方财富网     作者: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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