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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0.6元的失误 超市赔了顾客300元礼品
2014年12月29日 10:02

  家住上虞区的张女士不久前在上虞的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一些鸭腿,回到家后意外发现,超市收银员多收了她0.6元钱,遂赶到超市进行交涉,而超市营业员却觉得少收了消费者0.6元钱。双方僵持不下,闹到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百官监管所。面对这起蹊跷的消费纠纷案,百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真相水落石出。为此,超市方还补偿给消费者300元的礼品,感谢她的“较真”。昨天,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百官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这起蹊跷的消费纠纷案。

  12月6日晚,张女士去地处上虞城北的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她看中了论斤称的鸭腿,标签上写着每500克7.4元。张女士觉得价格比较便宜,遂购买了1000克和其他一些生活必需品。

  回家后,张女士查看小票,发现小票上白纸黑字写着:鸭腿每500克7.7元。张女士觉得,票签上明明写着每500克7.4元,应该是超市多收了她0.6元钱。0.6元钱事小,但涉及超市的诚信问题。于是,张女士杀了个“回马枪”,向超市讨要说法。超市相关人员仔细查看了鸭退的标签,确实是每500克7.4元。但电脑上鸭腿的价格是每500克7.7元,应该以电脑为准。为此,超市工作人员称,他们并没有多收消费者钱,而是少收了消费者0.6元钱。

  由于超市无法满足张女士提出的索赔要求,双方不欢而散。第二天,张女士向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百官监管所求助,认为超市涉嫌欺诈,索赔1000元。很快,百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入调查。

  消费者说超市多收了0.6元钱,而超市称少收了0.6元,究竟谁对谁错?经过调查真相大白。原来,这批鸭腿零售价确实为每500克7.7元,但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在做标签时错将7.7元标成了7.4元。

  此后,超市承认了自己工作人员的失误,并向消费者张女士表示了歉意,答应作适当补偿,以感谢张女士的“较真”。

  此后,经过双方协商,消费者张女士获300元礼品。

  这家超市的相关人士称,这起消费纠纷也给他们提了个醒,他们会举一反三,避免类似的问题再发生。

  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百官监管所工作人员称,在上虞,这种因超市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消费纠纷的案例并不多。但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购物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小票。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金为民     编辑: 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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