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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将进试点小区
今年起,绍兴市将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2015年01月08日 08:48

厨余垃圾

可回收垃圾

有害垃圾

其他垃圾

  日前,绍兴市区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获得市政府批复。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源头。按照环卫规划,今年起,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将进入试点小区,并逐步在全市主要居住小区逐步推广。5年内,我市将实现中心城区条件成熟的小区和单位的垃圾分类收集。据介绍,试点小区的生活垃圾将按照“四分法”,分成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大类,住户将按类分别将垃圾投放到不同的垃圾桶内。“我们初步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这3个市辖区内,分别确定一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近期内,具体是哪三个小区将会正式落定。”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的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后续的垃圾处理上,这些分类收集来的垃圾也将得到分类处置。据悉,这四类垃圾中,可回收类的垃圾将由各试点小区集中储存到一定量后,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从而进入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害类垃圾在投放达到一定量后,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上门收运、处置。此外,由于目前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相关设施尚未建设到位,厨余垃圾将和其它垃圾每天定时收运后,由小区清运人员分别收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最后送至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理。

  -链接

  A类

  厨余垃圾: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B类

  可回收垃圾:报纸、办公用纸等废纸;各种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塑料、橡胶制品;玻璃瓶、镜子、暖瓶等玻璃制品;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金属;废弃衣服、毛巾等布料织物。

  C类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杀虫剂、过期日用化妆品、过期药品等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

  D类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三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贝壳、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记者 郑可欣     编辑: 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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