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自驾游的车子,看见有包就砸。日前,当贵州籍男子岑某有和王某明再次疯狂作案时,被蹲守在附近的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这案子也给自驾游采摘客提了个醒,自驾出游千万别把包留在车内。”昨天,上虞区公安局下管派出所副所长张建钢表示。
去年12月14日是一个星期天,上虞区丁宅乡的草莓基地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来自上虞城区的胡先生将车停在基地旁,顺手将皮包放在座位上,和朋友一起摘草莓去了。然而,当他折回车旁时傻了眼: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皮包里边的钱被盗走。胡先生马上拨通了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当时,我们就派出力量展开了侦查。”张建钢说。
去年12月21日,就在民警侦查此案时,丁宅乡草莓基地再次出现自驾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内皮包财物被盗案件。“我们分析,盗贼利用双休日自驾游采摘客多,瞄上了包放在车内的车。”张建钢分析。
于是,下管派出所制定了一套周密的方案,采用警车巡逻和便衣民警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在丁宅等地的草莓基地来了个“守株待兔”。
今年元旦傍晚,蹲守了近1天的民警发现,有两名陌生男子骑着摩托车,在几辆车旁张望。不一会儿,其中一名男子拿出工具,准备对一辆里面有包的车下手,这时,便衣民警猛扑了上去,将两人逮了个正着,当场缴获现金2万多元和3只金戒指、2只手表等赃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为岑某有和王某明,老家贵州省独山,临时租住在慈溪市,且都有盗窃前科。民警还发现,王某明曾在新昌县仙果基地犯案,被新昌县警方网上追逃。
两名嫌犯身上这么多钱物又从何而来?在随后的审讯中,两人交代,原来,当天早晨,岑某有和王某明在上虞区汤浦镇、上浦镇和章镇镇,先后发现4辆停在果园基地旁的车内有包,就一路作案至丁宅。身上的2万多元现金,都是当天砸车窗的收获,就在他俩打算再次作案时,被下管派出所民警抓获。
据嫌犯交代,因为游客警惕性不高,往往将包放在车内,让他们有机可乘。张建钢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交代作案8起,但还有许多赃物来路不明。由于不少游客没有报案,给民警审查带来难度。希望受害游客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岑某有和王某明已被上虞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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