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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进门放鞭炮 看守所里过大年
这是诸暨“最严禁放令”实施以来,首个被查的违禁者
2015年02月17日 14:48

  日前,诸暨出台“史上最严禁放令”,规定从2月1日起,诸暨主城区内永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2月15日,诸暨警方对首个违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的市民行政拘留5天,这意味着该市民得在看守所里过年了。

  2月15日下午1点左右,诸暨城区越都花园西门口突然响起了鞭炮声,自从诸暨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区以来,城区只要有鞭炮声,就会格外刺耳。这不,“炮声”惊动了附近巡逻的民警,当巡逻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放鞭炮的人已经不见了,经过在小区内的排查,马上锁定了放鞭炮的嫌疑人。

  原来,放鞭炮的人姓杨,杨某在农历腊月廿五(即2月13日)买了一辆新车,而他的亲戚买了几箱鞭炮送给杨某作为贺礼,杨某就和他儿子两人决定在小区门口把鞭炮放了,来图个好彩头。可是,这一放,就把自己“放”进了派出所。

  面对民警,杨某着实后悔。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顶风作案”,杨某说他每天早出晚归,不看什么新闻,也不太识字,所以不知道这个事情。由于杨某不识字,办案民警也把办案全程的笔录完完整整念给杨某听,直到确认无误以后,杨某签了字,口中还说道:“没关系,该怎么罚就怎么罚,我确实做得不对。”

  最后,诸暨警方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杜史敏 通讯员 钱凌锋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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