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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男子溺水身亡家人领到4万元理赔金
2015年03月12日 15:43

  3月10日上午,绍兴市残联和中国人寿绍兴分公司工作人员来到高新区东湖镇杨浜村,将4万元人身意外伤害理赔金送到该村村民钱大伯的家中。这是去年底绍兴市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范围内试点开展“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险”以来,越城区行政区域内的首起理赔案例。

  钱大伯的大儿子小钱精神残疾,今年2月15日,小钱不幸溺水身亡。经中国人寿绍兴分公司核实情况后,赔付4万元的理赔金。

  绍兴市政府在去年年底出台一项惠及残疾人的举措,即从2015年1月1日起,市区4.5万持证残疾人免费享受政府买单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项举措计划于今年年底绍兴市实现全覆盖。

  据中国人寿绍兴分公司团体业务部副主任朱志琴介绍,他们为残疾人意外项目专门成立了服务团队,遍布每个乡镇,提供咨询和理赔服务。另外,公司也为这个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承诺1至3个工作日就结案。例如东湖这个案子是3月4日接到的,不到一周就把赔款送过来了。

  近年来,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受害残疾人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去年,绍兴市政府把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计划在“三区”范围内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并公开向社会招标。

  绍兴市残联副理事长陈中伟介绍说,这个项目实现了参保残疾人年龄和人群的突破。如一般保险是16岁至70周岁,而这个项目将年龄放宽为0岁至死亡。并将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群也列入,而一般的保险行业,这两个人群是不列入保险范围内的。

  目前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的45176名持证残疾人全部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他们将享有意外身故、伤残、住院、住院医疗费用和重大疾病5000~40000元的最高保额保障,政府为此买单的资金为196万元。今年这项工作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其他县(市、区),惠及全市9万持证残疾人,给这些需要关爱的人群增加一道贴身保障。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钱峰     编辑: 王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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