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绍兴高新区阳光新村小区12幢墙壁上,张贴了多份“寻人启事”,并称以200元话费表示酬谢。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寻找对象是一名年轻男子,因为他大白天在该幢楼的楼道下“方便”,还被居民安装的监控完整地拍了下来。
提供线索者,酬谢200元话费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阳光新村12幢,在一楼楼道内,只见地上的秽物还未清理。该单元居民鲁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6月28日上午10点多,一名身穿红色T恤衫的年轻男子走进有些昏暗的楼道下,环顾四周确定无人后,便脱下裤子“方便”。
记者注意到,这个楼道下面只有两户居民的车棚,进出的人员并不多。在鲁先生家车棚门的上端,安装了一只监控探头。
鲁先生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在楼道下拉屎拉尿了,以前曾多次发生过,这让他十分懊恼。由于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人员进出自由,所以也很难找到是谁干的。今年春节期间,他特意在车棚门口安装了监控探头,希望能到这里大小便的人起到警示作用。与此同时,安装监控探头对治安也有好处。没想到的是,这次还真拍下了“丑行”。
“我向周边邻居打听了,大家都不认识这名小伙子,所以我贴出了寻人启事,希望该男子能自觉清理楼道内的污秽物,以后不要再做不文明行为。”鲁先生说。与此同时,他还表示酬谢提供线索者200元话费。
个人安装监控探头,到底妥不妥?
采访时,小区居民说,12幢这排房子靠近农贸市场,尽管市场内有厕所,但有些人依然躲到楼道下面大小便,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每次走到楼梯口,就能闻到一股臭气,这一行为实在太恶心、太缺德。”居民黄先生说。
不过,也有居民对楼道内安装监控探头提出了看法。据了解,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小区也普遍存在,家门口、窗户上等处许多居民都会自行安装上监控探头。对此,有人表示赞同,认为可以防盗,也有助于解决邻里纠纷;有的表示不妥,认为这样做会侵犯他人隐私。
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居民个人是否可以安装监控探头,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也无需到公安机关备案。一些人在楼道安装监控探头,这属于个人行为,但安装的前提是不应侵犯他人隐私。
我市法律界人士说,居民个人安装监控探头有利有弊,从积极方面看,监控探头对居民财产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楼道属于不完全开放的区域,如果安装摄像头,存在侵犯他人隐私的可能。因此,安装前最好跟周围邻居协商,征求邻居的同意。如果其他居民觉得监控探头侵犯了其隐私,可以拍照或录像进行举证,然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安装者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