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为了多拿安置房面积,越城区灵芝镇一男子竟然伪造结婚证和准生证,虽然当初“美梦成真”,但法网恢恢,最终罪行败露。昨天上午,越城区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3年。
据悉,2006年至2007年期间,越城区灵芝镇横湖村进行拆迁安置。按照相关政策,在安置人口的增加中规定,依法登记结婚未生育的夫妇,持一孩准生证和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确认的怀孕诊断(包括B超单),可加计两个安置人口,即可增加安置80平方米的面积。该村徐某为多得安置房屋面积,通过制假者伪造了一张其与“俞立华”二人的结婚证、准生证,并让其母亲贺某(另案处理)弄一张怀孕证明。2007年1月21日,其母贺某通过正在医院检查的孕妇,采用调换姓名的方法,伪造“俞立华”在检查中显示已怀孕的B超报告单。后越城区灵芝镇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根据徐某提供的伪造怀孕报告单等资料,给其增加面积并安置横湖坊22幢103室和横湖坊19幢301室两套房屋,其中80平方米为徐某通过伪造资料骗得。根据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和价格鉴定,徐某骗得安置面积当时价值人民币171960元。
后来事情败露,徐某向公安机关进行自首,骗取房屋以市场价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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