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拥有价值74万元的房产,却说自己无钱还债。法院判决生效后,不仅拒不执行,还想通过出售房产逃脱法律制裁。近日,越城区城南一对“老赖”兄弟因拒不执行判决罪双双获刑。
2011年11月,因吕家兄弟俩欠钱不还,陈女士将两人诉至越城区人民法院。2012年2月6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兄弟俩共同归还陈女士借款及代理费合计人民币208000元。但吕家兄弟俩未予履行,经陈女士申请,2012年5月25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向吕某、吕某某兄弟俩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和传票,但两人依然未自动履行。
据了解,吕某49岁,吕某某45岁,住市区城南街道江家溇村,两人均无固定工作也未成家,越城法院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兄弟俩提出将安置房转让给陈女士,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一直以来,兄弟俩对法院传唤均抱无所谓态度,司法拘留对其也起不到威慑作用。
2014年1月,兄弟俩竟将法院已查封的一套位于江家溇公寓东区的房产擅自出售,得款人民币74万元,并于同年2月24日向越城区人民法院缴纳执行款10万元,但尚余的10万多元执行款未付,兄弟俩属于有履行债务能力而拒不履行。
2014年11月22日,吕某在越城区某宾馆客房内被警方抓获;同月25日,吕某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仍有部分判决未履行。
法院认为,吕某、吕某某兄弟俩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且系共同犯罪。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某、吕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越城区人民法院已启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打击对象主要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市民如果发现相关线索可及时举报,司法机关将联合对于确有执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判决,转移、隐藏财产,逃避执行的,依法严惩。通过刑事手段促使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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