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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绍兴开出8500份“单身证明”
2015年09月05日 14:37

  婚姻登记处什么业务最火?开“单身证明”!今年1~8月份,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开出单身证明8500份,而同期结婚数仅2600对,离婚数1000余对,开具“单身证明”的人数远多于结婚数,“副业”超过“主业”,以致婚姻登记处不得不开出“单身证明”专窗。但“单身证明”真的能证明“单身”吗?业界争议的声音正越来越大。

   开“单身证明”的理由五花八门

   日前,记者来到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见前来办理“单身证明”的市民络绎不绝,登记处负责人曹盛昌苦笑着说,“我们现在是‘副业’变‘主业’了。”他给出了一串数字:自从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出来后,“单身证明”的申领数便直线上升,从最初的一年5000多份一直“涨”到去年的14000多份,而今年以来,已经开出“单身证明”8500多份,同期结婚数也不过2600多对。

  申请“单身证明”的理由也五花八门,有的甚至堪称奇葩。“入党的,求职的,相亲的……就连考研也要来开张‘单身证明’。”曹盛昌回忆,前不久有个考上外地某大学研究生的青年,也来开具了“单身证明”,说是学校有要求。另外,找工作时应单位要求来开具“单身证明”的也不少,还有相亲的,往往是因为婚介所或相亲对象有要求。

  曹盛昌说,有一次,省内同行在QQ群上交流时,一共数了20多种开具“单身证明”的理由。

  当然,最多的还是用于买房或银行贷款,尤其是买房时,涉及缴税、过户、办房产证、银行贷款等各个环节均需“单身证明”。登记处工作人员回忆,去年曾有一位市民因为有七八套房要交易,曾来开具了35份“单身证明”。

  不断增多的“单身证明”业务让婚姻登记部门疲于应付,去年下半年开始,越城区婚姻登记处被“逼”开设了“单身证明”专窗,由一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这一业务,“但还是应付不过来。”曹盛昌说,今年开始,他也不得不腾出一半的精力进行支援。

  “单身证明”让婚姻登记部门不堪重负,也让市民不胜其烦。一个月前,市民陈女士80多岁的老父亲因为办理房屋转让时,需要“单身证明”,而根据要求“单身证明”需当事人本人前去办理,陈女士年迈体弱的老父亲不便出门,为此事拖延了许久,令陈女士心烦不已。另外,由于“单身证明”必须在户籍地开具,对于那些在外地打拼的市民来说,往往为一纸“单身证明”不得不长途返乡,耗去大量财力、精力。

   “单身证明”能否取消?

  “单身证明”真的能证明单身吗?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持否定态度,从全国来看,呼吁取消“单身证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单身证明”的准确称呼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者凭户口本、身份证向民政部门申请。申请人还必须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声明“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报,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由本人亲自写下这句话。通过声明的形式强调申请者责任自负,民政部门这么做其实是无奈之举。

  “事实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只是当事人在户籍所在地的某一时间段内的婚姻状态,而不是这个人全部的婚姻状态。”曹盛昌介绍,越城区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只能说明该人在越城区范围内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同时由于2005年以后才有电子档案,也就是说,不能证明之前有没有结婚记录。举例说明:如果一绍兴籍男子,在外地与当地女子登记结婚,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尚没有全国联网,那么他仍能在绍兴开出单身证明。

  “即使全国联网,那还有国际婚姻呢?”曹盛昌认为,通过开具“单身证明”的方式并不能完全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更不能完全证明当事人单身。我市有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单身证明只是增加了百姓的办事手续,帮助有些部门规避了责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那么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证明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以取消呢?国内已有先例。2014年6月,沈阳市房管局下发《明确房屋登记询问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申请人因取得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依询问结果记载房屋共有情况,不对婚姻关系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个人在买卖房屋时无需提供“单身证明”。

  取而代之的是“询问制”,即房管部门询问当事人的婚姻情况,询问结果经被询问人签名或摁留指纹确认后归档。登记申请人隐瞒房屋共有情况的,由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住建部也表示,询问的方式更能方便百姓办事,也建议用询问的方式代替‘单身证明’。”

来源:     作者: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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