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帮困助学可上溯到2500年前的越王勾践时代,此风绵延吹拂,从未绝衰。2004年,我市出台全省首个《绍兴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办法》,首次明确了资助对象,统一了资助标准,建立了以财政为主导的助学经费筹措机制,对绍兴市区家庭暂时困难大学生助学工作起到了全面规范的作用。
政府出台助学办法,意味着助学这项民生工程已列入政府的工作日程,这在绍兴助学史上还是第一次,因此它被赋予了标杆意义,《浙江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2007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绍兴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办法的通知》,对资助对象进行扩面,把就读民办高校的家庭暂时困难的大学生纳入助学的范畴,在制度上实现了对家庭暂时困难大学生资助的全覆盖。而且明确财政资助的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70%。
助学政策的出台和完善,一改过去助学活动零打碎敲的局面,避免了漏助、多头资助等现象的发生,使得大学生助学工作由此走上规范化之路,从制度设计上确保家庭暂时困难的大学新生上得起大学。
2009年7月,大学生助学工作由市关工委移交给市慈善总会,同时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绍兴市贫困家庭子女大学资助工作协调小组(现更名为绍兴市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并把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由市慈善总会承担起大学生助学的具体工作。
而事实上,早在1995年绍兴市慈善总会成立之初,慈善助学工作就成为慈善救助工作的一大重点,几届慈善助学工作团队都致力于助学体系的建立、助学标准的完善,以及助学对象的扩大。
随着慈善工作的不断深入,除“大学生助学”工作外,市慈善总会还推出了“困境家庭学生结对”、“向日葵行动”、“中成爱心助学”等七大类慈善助学项目,市慈善义工联开展了“心手相连·结对同行”结对助学项目。
此外,还有33个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参与慈善助学。目前,助学范围已达到小学段、中学段、大学段全覆盖,多个慈善助学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慈善奖项。同时,爱心接力、慈善夏令营、艺术培训、技能培训等方式也逐步在慈善助学中运用,助学方式从单纯的物质救助扩展到集物质救助、精神帮扶与技术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形式。
据统计,从2011至2014年,我市慈善助学共支出助学款5744.85万元,救助82816人,其中市本级出助学款1577.89万元,救助60301人。“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已成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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