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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网捕麻雀涉嫌非法狩猎罪 诸暨最近有16人被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19日 09:11

  金秋季节,麻雀多了。一些人本想抓几只麻雀“打牙祭”,于是买了粘网去捕鸟,不料捕到的鸟还没装进袋,就被派出所巡防队员逮了个正着。昨天,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据了解,今年9月2日至10月15日,该院共受理非法狩猎类案件14件、22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

  黄某今年60岁,是诸暨本地一农民。今年5月,得知一些乡镇的田里有很多麻雀,黄某跑到实地去查看,发现果然如此。看着满天飞来飞去的麻雀,黄某心里痒痒的,想捉几只来“打牙祭”。为此,他特地跑到镇上买回了8张捕雀用的粘网。

  6月2日凌晨,黄某带着粘网和16根细竹竿来到一处旱地,用竹竿把网撑开并插在田埂上,呈一字形排开。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有20余只麻雀被缠在粘网上。看着扑腾的麻雀,黄某心里乐开了花。正当他兴致勃勃地准备将麻雀放入袋中时,被巡查的民警当场抓获。

  “农村经常有人这么捕麻雀的,怎么犯法了?”开始时,黄某还觉得自己很冤枉。其实早在2005年,绍兴市林业局就通过《绍兴晚报》等媒体向社会通告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野生鸟类和蛙类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猎捕,并列举了非法禁用工具。

  我国《刑法》也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适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公诉机关有关人士说,黄某用粘网这种禁用的工具进行捕鸟,并且是在禁猎期间,不要说捕获了20余只麻雀,就是两三只也是违法行为。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君诚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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