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家住上虞区东关街道的张先生在当地超市花115元钱购买了一袋大米。无意间他发现袋里有一小虫在爬,遂赶到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提出“退一赔十”要求。但东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告诉他,“退一赔十”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如果质量没有问题,索赔不成立。
当天上午,张先生挑选了一袋东北产大米,超市收银员收取了115元钱。不曾想到,刚将米拿出超市门口,细心的张先生就发现袋里面有一小虫在爬行。
“根据新消法相关规定,食品出现问题可以‘退一赔十’!”张先生于是匆匆跑进附近的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叙述相关情况,提出“退一赔十”要求。
根据张先生的描述,东关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赶到东关超市了解情况。“确实像张先生所说,米袋里有一小虫在爬。”昨天,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虫子不像是米里长出来的。
超市负责人称,他们销售的大米进货渠道正宗,是从上虞区粮油市场进货;而且销售的大米都有检测合格报告,是放心大米。超市负责人同时称,现在大米俏销,往往两三天就要去上虞区粮油市场进货,而张先生购买的大米是刚刚进的货,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袋里有一小虫在爬,估计是在仓库等场所爬进去的。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同时告诉消费者,袋里有虫子并不能断定大米质量一定有问题,“退一赔十”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如果大米过期、霉变等情况,消费者可以“退一赔十”。
一方坚称大米质量有问题,另一方称大米刚进货,没有质量问题,双方僵在现场,怎么办?东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提出将大米送有关部门检测,如果有问题,则由超市方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则消费者背走大米。听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讲解,最后消费者张先生表示不要检测了,并将大米背走了。
“这起消费投诉给消费者上了一课!”昨天,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称,现在不少消费者投诉,总会提出“退一赔十”等请求,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商家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依然销售,存在主观故意,才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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