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1

嵊州涉恶传销团伙27人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3:19 来源:今日嵊州 袁维霞 盛风

  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熊某某等27人批准逮捕。

  自2018年7、8月起,涉案恶势力传销团伙以销售“天津天狮”产品为名,在嵊州市设置3个传销窝点,由B级主管卢某某(在逃)统一领导,安排C级主管宋某某、熊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分别负责管理。

  各窝点内分工明确,通过相互配合,由C级主管指使窝点内成员,以介绍高薪工作为诱饵,将朋友、同学骗至各窝点,随后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并将受害人手机没收,断绝其跟外界的联系,强迫他们学习传销知识。又通过体罚、威胁、恐吓等方式,引诱、强迫受害人交钱购买上述虚拟化妆品,加入该组织。

  受害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洗脑”后,逐渐转化为恶势力团伙成员,在上级主管的安排下,积极发展下线,与团伙内其他成员以相同的方式继续诱骗他人,牟取钱财,使传销团伙不断扩大,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单位及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


标签: 编辑: 金汉青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