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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司机因酒驾被查 却是因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

发布时间:2019-04-01 11:26:49 来源:绍兴晚报 高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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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不能开车已成为常识,但“酒后”到底是多久,很多人就不知道了。3月29日早上7点多,柯桥一名货车司机因酒驾被交警查获,“隔夜酒”的威力让他后悔不已。

  当天,司机杨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柯桥安昌街道盛陵村前往大和村,途中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车辆受损。柯桥交警大队柯北中队的民警赶赴现场处理。

  处理事故的交警闻到货车司机杨某身上有一股酒气,便对杨某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当时酒精测试的数值显示是94毫克/100毫升,这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柯北中队指导员丁建春对记者说,随后民警将司机带到就近医院抽取静脉血液化验酒精浓度。

  “警察同志,我早上真的没有喝酒,测量仪器是不是出问题了?”面对吹出来的酒精数值,杨某一脸疑惑地说。面对质疑,执勤交警先后使用了多个测酒精仪器,结果都是“红灯闪烁”。经询问,民警了解到:杨某在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他以为睡了一夜,体内应该没有酒精了,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不料发生交通事故。“没想到酒精的威力这么大,过了一个晚上还有这么高的浓度。”对此,杨某后悔不已。

  丁建春表示,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睡一觉,第二天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酒精的分解速度也不同,对一些酒精代谢慢的人来说,‘隔夜酒’也可能造成酒驾的事实。酒驾、醉驾的评判标准不以个人酒量、酒后时间而论,而是以体内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准。”

  杨某驾驶的是营运车。对于他的行为,交警将如何处罚?记者询问了相关法律人士。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标签:开车;杨某;机动车驾驶证;货车司机;酒精;驾驶;威力;营运机动车;交警查获;后悔 编辑: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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