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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 柯桥轨道交通集团出台廉政承诺保证金机制

发布时间:2019-06-25 14:07:36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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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6月25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潘琼英 沈瑾 记者 王佳) 近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投标杭绍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中的自动扶梯及电梯设备工程,并缴纳1万元现金的廉政承诺保证金。记者从柯桥区轨道集团获悉,截止目前,像梅轮电梯这样的已有50家参建单位共缴纳64万元的廉政承诺保证金。

  据了解,作为国内首条由区级层面自主报批、建设的横跨杭州、绍兴两地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杭绍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投资金额大、参建企业多。为有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出台《廉政承诺保证金实施办法》。办法中明确,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造价咨询、安全风控及采购设备等在一定交易限额以上的参建单位,都需要在招标文件和《廉政合同》中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廉政承诺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廉政承诺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内按年度滚动,参建单位若在当年度发生违反廉政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经确认后,将扣除原缴纳的廉政建设保证金,还要补足相应款项。若当年度未发生任何廉政方面违法违纪事件的参建单位,工程竣工后,将给予按照原缴纳金额的20%予以年度奖励。

      该机制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全面、综合的管理,对招投标的各环节和各种违法投标的行为作了详细列举,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公正、公开。廉政保证金机制中重点以投标保廉承诺制度贯穿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对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勘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各方参与者,统一规范,符合建筑业市场规律的要求。

  “把廉洁理念、廉洁机制、廉洁建设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对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实行双向监督,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将有助于提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效。”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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