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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涉黑涉恶组织团伙及以上31个!扫黑除恶新昌凸显震慑力

发布时间:2020-12-17 21:20:2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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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记者 孙良)12月17日,新昌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和战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昌县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原则,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社会治理明显改善,党内政内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行业生态更加纯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年来,全县共打掉涉黑涉恶组织团伙及以上31个,提起公诉155人,判决153人,起到了严打黑恶犯罪,净化一方风气的良好效果。全县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今年1-11月份,全县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0%。

  其中,新昌公安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垄断农村资源、工程建设领域强包强揽、阻碍施工及危害校园周边安全的黑恶势力,成功打掉5个“硬骨头”案件。

  一、以王某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11月,新昌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绍兴市公安局督办的以王某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扣押、查封、冻结非法资产89万元,破获各类案件20余起。该组织为攫取钱财、扩大影响力,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新嵊两地中小学校周边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新嵊两地学校特别是学生、家长群体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及校园安全。2020年1月14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振等13名被告人案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获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

  二、以章某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9年4月,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手出击,一举打掉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下发、公安部督办的以章某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约1.2亿元,破获各类案件49起。该组织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排除异己、培植亲信、树立非法权威,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经济秩序。2020年11月30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章某祥等14名被告人案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章某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获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

  三、以王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8月,新昌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以王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240万元,破获各类案件23起。该犯罪组织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党及基层政权组织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经济秩序。2020年11月12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对王某辉等12名被告人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余被告人获刑五年至十个月不等。

  四、以金某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9年5月,新昌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以金某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1000余万元,破获各类案件27起。该犯罪团伙为攫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经济秩序。2020年11月27日新昌县人民法院对金某超等7名被告人案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金某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其余被告人获刑两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五、以王某青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20年10月,新昌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以王某青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该犯罪团伙为攫取非法利益,通过排挤竞争对手、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被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标签: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新昌县公安局;非法资产;公开宣判;群众举报 编辑: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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