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批12个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的村干部日前参加了县农办组织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业务培训。但令不少村干部发愁的是,村里还有不少土地没找到“主人”。“我们村还有400多亩土地没有承包出去呢?”陶堰镇茅洋村村党支部书记王金范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能找到类似南岸村的土地经营大户,让村里的土地取得最大的效益。
承包土地政府有奖励
2007年9月,我县在王坛镇南岸村开展土地股份合制改革试点,拉开了土地合作制改革的序幕。经过近一年的试水,有效证明土地合作制改革具有解决土地资源、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当地农业发展等优点,适合在我县农村特别是南部山区和经济薄弱村推广。为此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据了解,今年初,县财政特地安排560万元资金奖励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并对当年度流入转土地连片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工商业主和经营大户,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且每增加100亩,再给予1万元补助。如此优惠的政策本该能吸引不少经营户,但情况似乎差强人意。
“田包头”为何不多
走进福全镇龙尾山村,看到村内已承包出去的750亩土地里,大多种上了花木和甘蔗。该村党支部书记邵建华向记者介绍,他们村的土地很适合种植经济作物,并且地段也不错,交通方便。但目前还有300多亩土地得不到工商业主和经营大户的青睐。在采访中,农民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如果说很便宜就把土地承包出去,那我们不如自己种。我们希望自己的土地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突出了集中使用土地的要求,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趋向。”县农办统筹发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民们要求土地能为他们带来最大收益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按照目前情况来看,有意承包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不多,出现了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现象。
推介力度尚欠加大
“我也是他们村干部找到我才知道村里有土地可以承包,如果靠自己打听,恐怕还要费不少周折。”茅洋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营户说,由于自己承包的土地不多,享受不到优惠政策和补助,让他颇感遗憾。但同时这位经营者也表示,像绍兴县那么好的政策还是比较少见的,况且村里的土地条件真的很好。
就在记者要结束采访时,稽东镇农业副镇长向农办打来了电话,他们镇有不少村也想成立土地合作社,比如大桥村位于公路两旁的600余亩土地就很适合经营。但他们同时也担心找不到经营户。是不是有关部门能组织一个土地“认养”会,为他们牵线搭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