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药监局颁布政策: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入网药品目录》,并统一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凡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药品监管网。目录中的品种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
今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这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对于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上述重点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前日对本报记者表示,药品的电子监管码还是会在几个高风险的品种继续推行。
她说,药品确实跟其他商品不同,与人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电子监管码是科技进步基础上推行的比较先进的监管手段。现在实行的药品的监管码主要集中在高风险品种,有些品种确实是极易被一些制假售假分子所利用。“比如说去年吉林出现的人血白蛋白,就是假冒的人血白蛋白流通到医疗部门。电子监管系统建立全国的电子监管网络,通过电子监管码实时查询到这个产品的话,确实能够避免这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同时,电子监管码可以促进全国的电子监管平台的完善,是对发生的药害事件进行及时追溯和召回,提高监管效率的先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