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一名13岁的网游玩家模拟游戏中的飞天,从24层高楼顶上“优雅”跳下;2004年7月,湖北两名年轻人模仿网络游戏的“杀人场面”将一名流浪儿童杀死……专家研究,玩游戏成瘾中以沉迷于《魔兽世界》的人居多;媒体披露,网游“劲舞团”已成青少年“一夜情”平台……据北京公安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中76%的人都是网络成瘾患者;这个数字,在上海更高达80%以上……
当我们的下一代沉湎于其间而不能自拔、神情恍惚而心智受损时,这种所谓的“游戏”已经不能算游戏,而成为不折不扣的精神毒品。如果信奉“罪不在网游”者此时还打算搬出欧美的网游产业作例子,我要提醒他们:近些年,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中,有识之士早已对网游上瘾现象忧心忡忡,并相继将网瘾纳入精神病的范畴寻求防治之道。
其实不难看出,高唱“罪不在网游”论调者,不是太天真,而是利益使然。近年,网游产业一路高歌猛进——2004年中国网游产业销售收入为18亿元左右,2007年猛增到105亿元。试想,这么大的蛋糕,对网游开发商也好,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罢,恐怕都诱惑不小。于是,对待烟草业的骑墙喜剧再次上演,谴责声中,“特殊利益集团”埋头苦干、力争上游。这种喜剧,从古到今、从中到外,处处上演,“利”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如果明知某物是致命病毒,又暂时没找到解药,却仍然推波助澜,任其荼毒免疫力和抵抗力不足的新新人类,这不啻为犯罪。科技的进步固然不可抵挡,但在监管和预防赶不上技术发展的脚步时,网游产业的缰绳似应暂时被勒紧,“疑罪从有”,将那些有毒品嫌疑的网游从“创意产业”名单剔除。唯如此,网瘾精神病的确诊,才算真正有点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