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质监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发布的金华火腿新的国家标准《地理标志金华火腿》(GB/T/9088—2008)将取代(GB19088—2003)国家标准,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地理标志金华火腿》国家标准,与原国家标准相比有10个方面的变化,如规定了金华火腿在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要求,调整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除外观等感观要求外,增加对过氧化值、三甲胺氮、亚硝酸盐等8个项目的检验。(
(责编: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