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樊先生17日来电:我在镜湖新区东浦镜湖莲庄5幢购买了1套住房,于2011年12月交付。去年10月份,我想去装修居住(楼上住户已装修),却发现卫生间和南阳台顶部有渗水,尤其卫生间比较严重,半个墙面都很湿。因雨水管道从阳台内部通过,一下雨也会渗水。之后我向物业公司反映,并且每个月都去说,可物业回答说维修材料要审批,或者说已经报上去了,给我打个电话去问问等,反正每次去反映他们总是有理由。我反映至今已有半年了,他们也没有给我来个电话说明一下怎么处理,就这样一直拖着。房屋自从交付后,物业费我每年都按时交纳,一分不少。现在因房屋有渗水,终止了装修,为此我赔了装修公司2000元。现在我也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将我的房屋尽快修好就行。
绍兴市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汪女士答:该业主已几次来反映,我们把情况也作了上报。之后,公司工程部的人来看过,卫生间我们可以维修,阳台雨水管已过保修期,再说因楼上住户装修不当,导致雨水管破损渗水,所以材料费要他们自己来出。今年初,维修部维修人员换了,目前正在重新招人,这需要些时间。我们会向公司积极反映,让他们尽快招到维修人员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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