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丁女士20日来电:17日下午3点多,我和妹妹一起到润和购物中心去购物,在地下层面包房买了1个小蛋糕,价格为10元,保质期至2013年5月19日。我妹妹也买了1个同样的小蛋糕。我儿子目前读初三,买来的蛋糕是给他吃的。我妹妹的女儿目前读高三,买来的蛋糕给她女儿吃的。当天傍晚,我儿子放学回来吃了这个蛋糕,到18日凌晨开始拉肚子,一直拉到上午。下午腹泻虽然有所好转,但开始发高烧,体温有39.5℃。傍晚到市人民医院挂急诊,医生说是食物细菌感染,目前正在化验。后来我儿子盐水一直挂到昨天凌晨,今天上课也去不了,高烧一直不退,还要去挂盐水。我妹妹买来的蛋糕放在冰箱里,我外甥女是18日下午4点钟吃的,到晚上9点多,也开始拉肚子,症状和我儿子一模一样,无非我外甥女吃得少一点,不是那么严重,但也在发烧挂盐水。昨天,我们拿着剩下的蛋糕向该面包房反映,一位女店员说,蛋糕没有问题的,是自己吃了另外东西引起。我们说面包还没过保质期,只要你敢吃下去,我们不要你赔偿。她想吃,一看不好就不敢吃了。我儿子马上就要中考,我外甥女要高考,现在学习很紧张,却都在医院挂盐水,我们急都急死了。现在他们要两天给予答复,这是在拖延时间,对此我要求赔偿,并给个说法。
润和购物中心质管部丁经理回复:对这件事我们很重视,马上向商场副总作了汇报。经了解,蛋糕是现做现卖的,这一批一共做了45个,但没有发现其他顾客来反映。出现这样的事,对一个中考生和一个高考生母亲的心情我们很理解。我们会尽快给消费者一个答复,如果确实是蛋糕吃坏引起,我们会负全部责任。(胡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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