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近日部署开展全市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对象为全市各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些医疗单位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均被列入检查范围,而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据介绍,此次检查从5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旨在顺利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医药价格秩序,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25日,由市、县发改局开展同级检查;第二阶段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由市发改委对县(市)公立医院开展下查。
本次检查分四个重点,分别是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实施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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