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瘦肉精”案,杨某被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9月28日,杨某在路边遇到一男子,该男子声称猪吃了添加剂长精肉快、肉色好、毛色好,杨某花380元购买了20公斤“添加剂”后,每天给自己家的98头猪喂食添加剂。10月26日,农经局工作人员在杨某饲养的猪尿样里发现了“莱克多巴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