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0月23日讯(傅菊妹 通讯员 茹明峰)为了驾驶重型半挂车挣钱,驾驶人魏某不经过合法渠道学车考证,而是动歪脑筋将自己准驾车型为E的驾驶证连升三级,办了两张套用他人信息的A2假证,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10月21日凌晨,该驾驶人驾车途经甬金高速嵊州段时,被浙江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凌晨1时许,浙江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雷警官在甬金高速嵊州段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浙B照的黄色重型半挂集装箱货车违法停车,遂上前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并令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雷警官在给司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时,发现了蹊跷:这本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上的生日推断出,司机“徐某”年龄有近40岁中年人,而面前的驾驶人看起来怎么也就是30多岁,但驾驶证上的照片又确是他本人的,很明显是这张驾驶证有问题。
雷警官追问司机时,他忙说自己拿错证了,那是他哥的证,随后驾驶人又到驾驶室慌慌张张的拿来另一本准驾车型为A2 “徐某某”的驾驶证,可是民警发现这两个驾驶证上的照片均系同一个人,经过仔细辨认依然为假的A2证,均套用了其他驾驶员的个人信息。
雷警官将“徐某某”带回大队后,经公安网络查询比对,民警发现真实驾驶人系四川籍的魏某,所申领的驾照为E证。但是两张驾驶证上使用的照片都是魏某的照片。
在事实面前,魏某不得不道出了实情。原来,魏某真正的驾驶证是E证也就是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按规定原本只能驾驶二轮摩托车,但是为了驾驶重型半挂车,他找来办假证的人,将自己的E证连升三级,变成了A2证,先后共花了五万多元。为了降低被交警抓到的概率,带着两本驾驶证应付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待驾驶员魏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