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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驾驶证因事故吊销 12月再驾车酿事故
来源: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 时间: 2013年12月27日 11:21 绍兴频道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2月27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梁春辉)12月18日晚上10点,甬金高速宁波方向长乐出口不到的下坡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可是在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只有受伤的后车驾驶员,而前车驾驶员却不知去向,只有一些扳手等修理工具遗留在车上。记者从高速交警绍兴支队获悉,12月25日上午,躲在老家河南淮阳休养的驾驶员杜某在车老板的带领下才来接受调查。

  接受调查时,事故处理民警发现杜某出示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证,而杜某当时驾驶的是集装箱半挂车,需要A证。民警对杜某的身份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杜某在今年7月21日发生的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被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本应洗心革面,谁知杜某一获得自由就马上去补领了一本驾驶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交警部门依法对杜某的驾驶证吊销。在12月18日发生的追尾事故中杜某是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时杜某驾驶事故车在行驶至甬金高速宁波方向109KM附近时,发现车子的变速箱发生了故障,随意就将车停靠在硬路肩上进行修理,没有报警,也没有意识到高速公路下坡路段停车修理的危险性。突然车子一阵剧烈晃动,人在车厢内猛得被撞了两下,腿也受伤了,然后就感觉自己的车子被往前推了一段距离,杜某意识到自己又出事了。杜某坦言,他因今年7月21日的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刚从看守所里放出来没多久的他心里一阵慌乱,只想着赶紧溜之大吉。

  在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民警的多方工作下,车主终于将驾驶员杜某从老家带到警队受调查,杜某在事故后离开现场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后逃逸,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如果逃逸成立,杜某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可能会增大,而且还将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不管杜某的逃逸行为是否成立,其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严肃的处理,法院还可能因杜某在缓刑期间仍干违法的事情对其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决定。

作者: 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梁春辉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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