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上调保费降低保额
人身保险伤残新标的实施,对于投保人来说是利好,但它对寿险公司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受最大影响的就是意外险,另外,对于健康保险类中的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险种,以及人寿保险类的定期、终身、两全保险中涉及人身伤害的部分均有影响。”保险行业协会的这位人士介绍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保险公司都针对涉及伤残赔付的意外险产品做出了保费上调、保额下降等措施加以应对。
“意外险的价格是提高了一点,但是具体提高了多少还要看具体产品才能知道。”昨天,记者通过平安保险的客服电话了解到,该公司的意外险产品价格已有所调整。在该公司官网公示的保险责任条款中,部分险种也明确区分了2013年12月13日以前和以后投保用户两个档,保障的内容也有差异。
另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意外险产品,都已经参照新赔付标准执行,在保费方面,也已经作了调整。“新推出的涉及伤残赔付的意外险产品,目前涨价幅度在30%左右,保额上也有所下调。”以该公司一款原先保费为168元的一年期意外险为例,目前保费已经上涨到200元,保额也从原先的10万元降到5万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