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死亡

  母亲死后,我心里感到悲伤、忧虑和恐惧。而忧虑和恐惧超过了悲伤。

  母亲在家中整整昏睡了三天。在那三天里她会有知觉吗?在那三天里,她脑袋里的血一直在流,如果有知觉,她会感到疼吗?那三天里,她每天都发着摄氏42度的高烧,她会感到很难受吗?更让人恐慌的是,如果母亲有知觉,她就会知道我们在为她准备后事,她就听得到我们的说话声和哭泣声。那么,母亲的心里将会是多么的凄惨。对此,我简直不敢想像。

  而按照我们当地老人们的说法,母亲是有知觉的。当地的老人们说,人死后的三天内会听见亲人的哭声和说话声的。更何况那三天里我母亲还活着,她还在呼吸,她的心跳达到每分钟二百次!

  想到这些,我不寒而栗。

  迷信!迷信!迷信!迷信!我在心里不断地否定着。

  那么相信科学吧。我去找了医生,找了当地的一名著名的神经外科医生。这位著名的医生说:“你放心吧,绝对不可能。病人是重度昏迷,一点知觉也不会有的。”

  “可是医生,我听到她经常咳嗽,这是怎么回事呢?”我问。

  “那是物理现象。你一个正常人,咳嗽了,想忍都还忍不住呢。放心,你母亲是感觉不到的。”医生说。

  “可是医生,她流眼泪了。”我想起有好几次,当我默默地坐在她身旁的时候,母亲的眼角里流出了眼泪,泪水顺着她的脸缓缓地往下流。每当此时,我的眼里就噙满泪珠,我用一块冰过的湿毛巾替她轻轻地擦去泪水。

  “那是自然分泌物。一个正常人有时流眼泪还感觉不到呢,比方说当你喝多了的时候。”医生说。

  “哦,谢谢医生。我懂了。”

  我嘴巴上虽然说懂了,其实心里并不着实。我又自己查资料。我查到国外一个权威医学专家的观点。那位权威说,现代的死亡概念与传统的不一样。传统的死亡概念是心跳停止,而现代的死亡概念是脑死亡。看到这个观点,我高兴极了,我简直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样高兴。由于大喜过望,我竟对权威的话作了错误的理解。我是这样理解的:传统的概念是心脏停跳即死亡,而现代的概念是心脏停跳不算最终死亡,只有脑死亡才是死

  按照我的错误理解,那我母亲在进医院的第一夜,她的食指在空中比划着写遗嘱以后就

  死了。换句话说,母亲躺在家里的那三天里一直都是死着的,虽然她的心脏一分钟能跳二百下。因此,在那些日子里母亲对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是毫无感知的(到这里为止我并没有理解错)。而一般的病人,在心脏停止跳动后或许脑子并没有死,这就有可能还能隐隐约约地听到亲人们的哭声和说话声,当地老人们的传言也许指的就是这类人。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母亲算是值得庆幸的,我也就可以放心了。

  不过,“纸上得来总觉浅”,我的心里总感到不太踏实,因为我没有亲自体验过。也许我不可能有机会体验,即使有机会体验了,我也不可能让我的经验与别人分享。何况,我对上面这位权威专家的观点还有所怀疑,因为他的说法跟我的感觉实在相差太远了。我母亲在脑死亡的那些天里,她全身粉红,心跳如鼓,充满活力,脸蛋儿漂亮得像一朵灿烂的鲜花。可是她的心脏一停止跳动,她的脸刹时一片惨白,灿烂的鲜花突然枯萎、凋谢。全身的血也不知道一下子跑到哪里去了。

  我多么希望人死的时候能脑和心一起死。

  我忽然想起了缅甸金三角那三个还是四个大毒枭,他们残酷地杀害了好多中国人,理所当然地被中国法院处以极刑。不过他们的死法倒有些让人羡慕:先是给他们注入麻醉剂,叫他们暂时脑死亡,然后再注入氢化物,让心脏骤停。

  我不知道中国的死刑犯们是不是都有这样好的待遇。

  现在让我来告诉你那位权威专家的真正的意思吧。他的意思是:一个人心脏停止跳动,当然毫无疑问是死了,但如果脑子死了,即使心还在跳,他也已经死了。我之所以要多此一举地向你解释,是我实在怕误导读者,尽管我把它写进这篇小说里,也误导不了几个人。

  反正,在我母亲死后的那些日子里,我整天整天地胡思乱想,想入非非,变得十分的神经质。

  母亲死后大约过了二年,在一个春暧花开的日子里,我大学里的几位同学心血来潮,组织了一个同学会,举办地点就在我所在城市的一家大酒店里。我当然也去参加了。我们毕业快二十年,老同学想见分外亲热,彼此热烈地招呼着,亲切地问候着,畅快地聚谈着。场面很是感人。

  吃饭时,大家忽然发现我们的老班长没来。我们叫他老班长,一是因为他是我们的班长,二是因为他年纪大。我们是高考刚恢复时的那一届大学生,年龄参差不齐,最大的和最小的几乎要相差一代。我和老班长就相差了整整一代。由于年龄大的同学社会经验足,活动能力强,学校里抛头露面的事一般是轮不到我们这些小字辈的。所以我敢肯定,这次老班长即使来了,也不会对我有多少印象。

  然而,毕竟是同学会,班长不来与会,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老班长怎么没来?老班长怎么没来?”大家纷纷向组织者和老班长的同乡人探问。

  我从他们的问答中了解到了老班长没能来参加同学会的原因。

  老班长病了。

  老班长是在去年快过年的时候发的病。他少年时得过血吸虫病,血吸虫就是当年毛主席在他的一首诗里称之为“瘟神”的寄生虫。当时已经治好了,但没清除干净,还残留在老班长的肝脏里。由于肝脏里营养丰富,血吸虫发育得得很快。去年春节将至,那血吸虫在老班长的肝脏里面大发淫威,于是,老班长昏迷了——肝昏迷。

  在老班长昏迷期间,医生告诉他的家属,赶紧准备后事。老班长的家在偏远的农村,他就在当地的一所初中当老师。他还年轻,家里人毫无心理准备。准备后事,首先得造一座坟墓。那时,他们那里还没有实行火葬,按当地风俗,房子可以造得很差,但坟墓必须建得考究。可是,老班长昏迷的那些日子,村里竟拿不出一块建坟的砖头,因为快要过年了,村里的砖窑已熄火停工。好在老班长书教得好,在当地很有名望。村委会专门开会,决定为我的老班长点火烧砖,虽然要过年了,所有人都忙,但许多学生家长自告奋勇,义务为我的老班长建坟墓。坟墓刚建造好,老班长却醒过来了。

  那些同学在讲述老班长的这段传奇时,你一言,我一句,讲得绘声绘色,讲得眉飞色舞,讲得天花乱坠。我估计其中一定加上了不少油和醋。然而,留在我脑海里最深刻的则只有一句:

  “老班长在昏迷了一星期后醒过来了。”

  第二天,我向我老婆谎称要去出差,买了点补品,坐上公共汽车,直奔老班长的家。我转了三次车,走了七、八里山路,问了好几个人,才终于气喘吁吁地找到了老班长的家。

  老班长一个人躺在客厅的躺椅上,拿着一本书在看。见我进来,他放下书,一脸疑惑:“您是——”

  “我是你老同学呀。”我对他作了自我介绍,他这才回想起来了。

  “哎呀你看我这脑子,一时竟想不起来了。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我撒了个谎,说我来出差,听说他病了,顺便来探望一下。我不敢对他说我是专门从几百里路外赶来看他的,一是怕他疑惑,更是怕他对我感激不尽,因为我这次专门赶来,是有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并非专门来看他。

  “想不到你这么有情义,当年在学校,我可没好好照应你呀。”果然,我的到访让他既感激又内疚,他并不知道我心怀诡计。

  我们开始谈起他的病。刚开了个头,我就直奔主题。

  “听说你昏迷了一个星期?”我问。

  “是啊,整整一个星期!唉,我算是做了二世人了!”老同学长长地叹了口气。

  “那么老班长,在你昏迷的那一个星期里,你对外面的世界有没有一点儿感觉呢?哪怕只那么一点儿?”我用大拇指掐住小指的指尖,问道。

  “不要说一点,半点感觉也没有。完全跟死了一样。他们倒是说我一直咳嗽,一直流眼泪,心里很难受,可我真的什么感觉都没有。”老班长十分肯定地对我说。

  老班长还告诉我,他这次能活下来,全靠他的一双儿女。因为快要过年了,医院催着他们出院,但儿子和女儿坚决地说:除非断气,否则决不出院!

  听了老班长的话,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什么滋味都有。

  从老班长家里回来,我的情绪仍然低落。

  老班长治好了我的一块心病,却勾起了我的另一块心病:做儿子的不孝。

  母亲被送进医院后,我们从医院的化验单上看到,母亲的血糖指标很高,超出了正常值的一倍多。

  我后来上网查过资料,觉得母亲脑溢血突发的根本原因可能不是高血压,而是糖尿病。

  糖尿病的症状:三多一少。三多:饭量大,喝水多,尿多。一少:消瘦。

  糖尿病引起的迸发症(太多了,恕不一一列举):动脉血管粥样硬化。

  我母亲年轻时身材非常苗条,四十岁后开始发胖,但到了五十五岁,突然又瘦下去了,比年轻的时候还要瘦。我曾问过母亲,怎么这么瘦了,母亲笑笑说:“瘦点好啊,千金难买老来瘦。你放心,我的身体没事的,因为我饭很会吃。老人靠饭力。”

  有一天我晚上睡在母亲那儿,发现她一夜上了好几趟厕所。想必母亲水也不会少喝。

  还有一次,母亲到我家来,因感冒而发热,我要她去医院打吊针,可她死也不肯去。她对我说,每次打完吊针,她的身体就会非常难受。我原来以为母亲是对我说谎,现在想起来,她说的是事实:那吊瓶里有大量的葡萄糖。

  现在回想起来,那种种迹象表明,母亲早就患有糖尿病。

  当然,我们也多次劝母亲去医院检查,但只要她坚持不去,我们也就不再坚持了。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是绑也要把他绑到医院里去的。

  看来,母亲脑袋里的动脉血管是早已粥样硬化了,而正是这个粥样硬化,才导致了母亲的血管破裂。

  曾经看到有位哲人说过这样的话: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动物的爱,而孩子对父母的爱是人的爱。我认为此言极是。动物的爱,全都出于感性,出于本能,没有任何的杂念;人的爱就有了很多的理性成份,他在爱的时候常常会考虑这种爱的付出会不会对自己造成损失或造成多大的损失。

  我又想起了汶川大地震时的那个中学教师范美忠(网上叫他范跑跑,我不喜欢这个称呼,我讨厌给人家起绰号),他在大地震来临时,抛下班级里的学生,独自一人跑了。我不想说他这样做对还是不对,因为我不是道德家。但至少社会舆论这一关他是过不了的。既然社会舆论这一关过不了,那就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算了。他之所以让我厌恶,是他还要将此事在网上公布于众,并口口声声说自己这么做是对的。我宁可相信那不是他的真心话,,他那样做无非为了博取眼球,以获得虚名浪声。所谓“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也应遗臭万年”是也。对于这位范某人的言行,我真的不想评论。但是,他文章里有一句话却让我永志不忘:

  在当时的情况下,我谁也不会去救,包括我的母亲,除非我的女儿。

  好一个“包括我的母亲,除非我的女儿,”这不是对上面那位哲人的话的绝妙注解吗?我把那句话再重复一遍: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动物的爱,而孩子对父母的爱是人的爱。还有《红楼梦》里的那首“好了歌”:

  世上都晓神仙好

  唯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

  孝顺儿孙谁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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