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居民消费价格统计数据,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环比则下降0.3%。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
其中,4月份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4%,在统计分类中涨幅最高,环比上涨0.1%,在统计分类中涨幅仅次于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1-4月平均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6%。
具体而言,4月份住房租金价格同比上涨3.7%,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同比上涨1.3%。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下降0.4%;食品价格下降1.3%,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上涨0.2%。
据测算,在4月份1.8%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7个百分点。
据悉,此前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下降的城市有4个,持平的有10个,上涨的仍有56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0.6%,最低为下降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