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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也搞“合伙人” 还是公司化运作
2014年09月30日 08:42

  昨天上午,上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电信集团诈骗团伙案,站在被告席上的共有1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两万元至50万元不等。这起案件,主审法官宣读的判决书就长达61页。

  骗子轮番上阵,受害人越陷越深

  2013年3月底,上虞的沈女士手机接到一条短信,对方向其推荐股票,称按照他们的推荐提前买入,可获利不少。之后,沈女士又在网上看了他们发来的股票,发现盈利果然很丰厚,便有些心动。随后,沈女士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又发来一份协议,内容称保证一个月有15%以上的收益率,合作期为4个月,费用为12800元。

  后来,沈女士又与一个叫“韩波”的人联系,韩称他们是正规公司,专门向客户推荐股票,能帮客户赚到很多钱。多次通话后,沈女士便越陷越深。沈女士先向公司交了4000元,表示先试一个月。当天下午,自称“张老师”的人又打来电话推荐股票,没想到沈女士第二天买进股票后,却是天天下跌。沈女士于是打电话质问“韩波”,“韩波”说会帮他问问情况。过了两三天,又有个“李经理”打来电话,称股票赚钱太慢,他们公司的“万总”在做一个项目,一个月收益在80%以上。于是,沈女士又与万总联系上了。在“韩波”“李经理”“万总”等人的相互配合下,沈女士与对方先后签订了多份所谓的协议,陆续汇给对方保密押金、托管费等共计612800元。一直到7月1日,“韩波”“李经理”“万总”等人的电话都已关机或停机,沈女士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骗子合伙“创业”,还是公司化运作

  事实上,这是一家打着股票投资的幌子,通过收取咨询费、保证金、打新股资金来实施诈骗的公司,沈女士只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去年7月17日,上虞警方在广州捣毁了这个诈骗团伙,包括李某在内的1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

  湖南澧县的李某其实仅初中文化,几年前到广州打工,进入一家冒牌的投资理财公司上班,干了一年多后,李某自认对“行业”已非常熟悉,并发现了生财之道。2012年3月,李某拉拢“下家”开始“创业”。这个“80后”,也凭此从“灰姑娘”摇身变成了“女土豪”。

  法院审理查明,这家诈骗公司的股东是李某、穆某、喻某3人,下面有经理黄某,副经理张某、周某,再下面就是一般业务员。刚开始3个月,业务员只有800元每月的无责任底薪,第四个月之后,必须骗到钱后能发工资。根据骗到钱数额的大小,有1000~3000元的底薪,再加10%~25%的提成,其他所谓的中层,也都有各自的考核办法,剩余的公司“利润”,则归所谓的3个股东所有。

  诈骗团伙成员交代,每天他们都会拨打无数的电话,发出上万条短信,只要有一两人上当,他们就赚大了。至案发,先后有29人落入了他们的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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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李运福     编辑: 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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