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的冲动,将一名小孩子痛打了一顿,结果换来了10天拘留和500元罚款。”昨天,现年29岁、家住上虞区驿亭镇的男子李某后悔不迭。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李某和妻子驾着刚刚买来的奥迪轿车去吃饭。因为喝了酒,归途中由妻子沈某驾驶。
在途经上虞城区江东路时,一辆迎面而来的摩托车让沈某大吃一惊。由于驾驶技术并不好,沈某一个急刹车。此时,年仅10岁的男孩陈某正坐在其妈妈姚女士驾驶的轿车副驾驶室回家。前车一个急刹车,姚女士也一个急刹车。虽然没有撞上,但让母子俩吓了一大跳。
本来没有撞上是件幸运的事。但姚女士超上奥迪车,摇下车窗向对方进行了提醒。而其儿子陈某也出言不逊,引起了李某的不满。随后李某下车,打开姚女士驾驶的轿车副驾驶室车门,拉住陈某的脚,拖下车一番拳脚相加,直到姚女士下车赶来相劝,他才边骂边走。
见儿子挨打,姚女士拨打了上虞区公安局的报警电话。后陈某被送到医院检查,无大碍。
很快,李某被传唤至百官派出所。李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后悔。民警认为,李某殴打他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民警认为,这是因口角引发的殴打,如果陈某受伤严重,那李某就要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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