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0月24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蒋继峰)今天上午,在G15w嘉绍大桥停车检查区,一辆轿车因超速被现场执勤的高速交警拦截。经查,司机张某涉嫌使用伪造号牌和伪造行驶证,她在出门前还服用了有影响驾驶行为的药物。
上午10时许,移动测速仪报警,一辆杭州牌照的红色现代轿车行驶速度每小时达到146公里,经过号牌及证件查询比对,该车所使用的牌照实际应为黑色宝马轿车,所出示的行驶证也为伪造。在事实面前,张某如实交代了情况。
今年27岁的张某所驾驶的车原为江苏牌照,前两天听单位朋友介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专门办理假牌假证的陌生人,花了400元购买“车牌”和“行驶证”。“三年前与前男友闹矛盾,分了手,受了很大刺激,最后被诊断为抑郁症,去了南京、江苏、浙江各地大医院,都没能治愈,现在一直靠药物维持。”张某说,“之前因为这病,开车时看到红灯就停不下来,有时明明知道已经超速也控制不住。也因为这,平时都不太开车,今天要不是家里有急事,没办法才自己开车。”张某告诉记者,仅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她就有10次,超速也有6次。
在张某车内,高速交警发现了几本病历本和一袋药物,药袋中装有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艾司唑仑片等专门治疗抑郁障碍的药物。记者在网上查询到,像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这些药物服用后会对驾车及操作机器能力产生影响,患者应注意可能影响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潜在危险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事件正按规定程序处理。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